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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状版本
时间:2015-06-29 21:33:17    浏览次数:521     作者:刘富海   

起诉状

原告:张三,男,汉族,197511日出生,住址:杭州市某某小区几幢几单元;

被告:李四,男,汉族,197511日出生,住址:杭州市某某小区几幢几单元;

案由:离婚纠纷

诉讼请求:

一、准予原、被告离婚;

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被告于      日登记结婚,婚后于      日育有一女。婚后由于性格差异大,经常吵架,原被告虽有夫妻之名,但是早已无夫妻之实,感情确实已经破裂。

综上所述: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无和好可能,故特向贵院提起离婚之诉,请依法判决!

杭州市   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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