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律师你好,我就是想咨询一下,整个案件是这样的,就是我老公呢二级建造师挂靠在一家单位,改单位呢给他交五险,另外再补贴 一些钱给他的,然后我老公自己是做个体的,今年本来想开装修公司的,然后他打算先去一家装修公司上上班,看看模式是怎么样的,结果 谈好条件,第一天上班,出差去南京,是乘坐新单位(装修公司)一个外包项目负责人的车去的,快到南京还有1.5公里处司机打瞌睡,发生单项事故,司机全责,司机没事,我老公是腰2椎体爆裂性骨折,腰1压缩性骨折,多处皮肤组织挫伤,这个车子报废了,车子是属于驾驶员个人的,而且司机和装修公司的关系是外包关系,因为认识十多年了,做事也没签合同的,也不给交五险的,我老公手术动完了也出院了,需要休息卧床三个月,两年后取钢钉,现在我老公挂靠的单位已经给我们申请工伤了,然后司机垫付了医药费八万左右,其实这个钱是老板出的,老板给司机,司机出面的,接下去的事情他们让我们走法律途径,我就想问,我们是现在起诉好还是两年后取了钢钉起诉比较好?还有一点就是说取钢钉费用在两万左右,取了钢钉伤残等级是不是会降低?我们现在的情况去评伤残的话可以评几级,等取了钢钉后大概是几级,这期间费用大概相差多少
律师回复:伤残等级鉴定一般需要等钢钉拆除后才能进行鉴定。另,关于你老公跟装修公司,若没有劳动合同等可以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司机也不肯作证证明你老公是因为工作原因搭他的车去南京的,那就只能要求司机进行赔偿了,这种情况下,与司机之间不存在承运关系,司机也不承认背景的情况下,就算司机是好意施惠,无偿让你老公搭乘,因为他的原因发生交通事故,他也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详细可电联:15968894170,刘富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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