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婚,结婚三年,对方为公务员,婚房,车均是男方结婚前购买,有按揭30年,男方账户有100万现金,但因为经济独立,没有办法提供证明,先打算离婚,咨询可以拿到多少婚内共同财产
律师回复:基于婚房,车均是男方结婚前购买,若登记在男方名下,且款项已付清,则归男方所有;若婚房、车,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的,双方不能协议处理的情况下,法院会判决归登记一方,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账户内的存款也需根据是否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进行判断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
详细可电联:15968894170,刘富海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