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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手机软件的“借条”功能借款 经催讨未还款被告上法庭
【案情】A通过手机支付软件的“借条”功能向B借款,B提供借款后,通过支付软件的“提醒对方还款”功能多次提醒借款,A均未还款。后B诉至法院,向法院提供了手机支付软件的借条等证据。
【审判】经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调解,被告当庭转账归还,原告撤诉结案。
【评析】通过手机软件的“借条”功能提供借款方,尤其须注意写明款项内容为借款及借款利率等信息,另着重提醒须保留转账凭证等原始的电子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