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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私下避孕的行为可以准许离婚吗
时间:2017-08-10 13:48:31    浏览次数:607        

杭州市西湖区婚姻家庭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乙结婚两年一直没怀上孩子到医院检查夫妻都正常乙为此非常苦恼,后发现甲偷服了两年的避孕药,两人感情发生破裂,双方亲属劝说多次,甲仍不愿意生孩子,因此乙起诉甲诉求双方离婚。

 

【法律法规】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评析

甲乙对是否生孩子的问题,双方分歧很大,婚后又缺乏沟通,甲瞒着乙偷服避孕药的行为,极大地伤害了夫妻间的感情,双方聚少离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应准许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