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刘富海律师联系电话:15968894170
【案情】
甲乙不务正业,两人都染上了网瘾和赌瘾。为了筹钱上网赌博,甲乙以借手机打电话为由骗取了友人丙的手机。大姜输入从丙手机里获取到的丙的身份证信息、银行卡账号和手机号码,成功修改微信支付转账密码,将丙绑定微信的银行卡里的钱转走,盗得的钱用于网络赌博。后甲又在丙手机通过QQ财付通输入事先获取的丙的身份证信息及银行卡账号信息,盗取了卡里钱,用于偿还赌债。
【法律法规】
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修正案第39条将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修改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评析】
甲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数额较大的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